近日《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正式印发,为江苏沿海地区发展定下了目标。
根据《规划》,到2025年,江苏沿海地区综合实力稳步提升,经济和人口集聚能力进一步增强,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速快于东部地区平均水平,占全省比重力争达20%左右。到2035年,江苏沿海地区经济实力、科技实力、综合竞争力大幅跃升,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和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在2020年基础上实现翻一番,为打造长三角强劲活跃增长极、世界级城市群、沿海生态屏障提供重要支撑。
江苏沿海地区包括连云港、盐城、南通三市所辖全部行政区域,陆域面积3.59万平方公里,海域面积3.75万平方公里,2020年常住人口1903.6万。《规划》要求,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要结合功能定位,优化发展布局,进一步向海拓展、向东开放、连通南北方、贯通中西部,形成主体功能清晰、空间集约集聚、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总体布局。壮大区域主发展轴、临海新兴发展轴、近海海洋经济发展轴“三纵”发展轴,完善北部、中部、南部“三横”通道,打造陆海联动区、河海联动区、江海联动区“三大片区”。
《规划》提出,加快建设近海千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基地,规划研究深远海千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基地。实施丰海、通海500千伏输变电工程等重点项目,同步规划千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基地配套调峰电源和南通—苏州过江通道工程。建设中俄东线南段、连云港—仪征原油管道和连云港—徐州成品油管道,完善江苏省内油气管网布局。推进连云港,盐城滨海、射阳、大丰等煤炭中转储备基地建设。有序推进沿海液化天然气( LNG) 接收站建设,提高沿海 LNG 接收站接卸储备能力。在确保绝对安全的前提下,有序推进田湾核电续建项目建设。建设连云港抽水蓄能电站。
在海洋新兴产业方面,《规划》提出江苏沿海要发展新型海洋工程装备,加快海洋药物和生物制品开发,推动海洋服务体系优化升级,促进海水淡化产业创新发展,推动海洋牧场建设。
《规划》专章要求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系统推进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加强生态空间管控。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控,科学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推动陆海重要生态空间共同保育,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生态安全得到有效维护。以大面积滩涂湿地和农田为载体,沿海堤、道路、河流打造生态廊道,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空间形态。严格保护近岸海域海岛。推进“一湾一策”综合治理,建设美丽海湾。开展生物多样性调查、监测与评估,加大互花米草等有害生物入侵防控和治理力度。科学保护利用滩涂资源。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海岸带专项规划中统筹考虑沿海滩涂空间保护与利用,严禁采取任何人工促淤形式加快沿海滩涂成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