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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八部门联合印发方案 2022-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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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辽宁省生态环境厅、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辽宁省自然资源厅等8部门制定印发了《深化渤海(辽宁段)综合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旨在持续改善海洋生态环境质量,维护渤海生态安全,推进海洋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方案》坚持生态优先和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推动海洋产业结构优化调整,促进生态、生产、生活空间合理布局。坚持统筹陆域海域同步治理,协同推进生态保护与修复。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强化从源头到末端的全链条治理和“一湾一策”差异化治理。坚持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充分调动和发挥社会力量,形成合力攻坚的良好机制。

《方案》明确,以大连、锦州、营口、盘锦、葫芦岛沿渤海5市为重点,巩固深化第一轮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成效,推动渤海生态环境持续稳定向好。到2025年,渤海近岸海域优良水质比例达到82%以上,基本完成入海排污口整治,省控及以上河流入海断面基本消除劣V类,行政区域内国控河流入海断面总氮浓度与2020年相比保持负增长。滨海湿地和岸线得到有效保护,海洋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响应能力明显提升,力争建成5个美丽海湾。

方案》提出10项重点任务,包括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行动、入海河流水质改善行动、沿海城市污染治理行动、沿海农业农村污染治理行动、海水养殖环境整治行动、船舶港口污染防治行动、岸滩环境整治行动、海洋生态保护修复行动,以及加强海洋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监管能力建设、推进美丽海湾建设。其中,在海洋生态保护修复方面,《方案》明确要因地制宜实施辽河口等河口湿地保护修复,推动入海河口、海湾、滨海湿地等典型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和海岸线、砂质岸滩等的整治修复,推进人工岸线生态化建设,巩固深化第一轮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成果。加强斑海豹、黑嘴鸥等珍稀濒危物种及其栖息地保护,保护重要物种迁徙、流通的生态廊道,保护海洋生物栖息地。严格海洋伏季休渔监管执法,持续推广健康绿色养殖,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和海洋牧场建设,逐步恢复海洋渔业资源。持续清理取缔涉渔“三无”船舶。到2025年,整治修复滨海湿地面积1700公顷,岸线整治修复长度24公里,自然岸线(含生态恢复岸线)长度不低于750公里。
据悉,辽宁将采取加强政府统一领导、建立定期调度机制、强化科技支撑和资金保障、强化制度建设和执法监管的保障措施,巩固渤海综合治理成效。

  


作者: 杜新远 来源: 中国自然资源报 发布时间: 2022-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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