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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部:多措并举加强海岸线生态保护修复 2019-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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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自然资源部在答复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关于加强海岸线生态修复的建议》时表示,下一步将加强法律、制度规划和标准体系建设,探索建立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持续推进海岸线生态修复工程,加大对海岸线保护的宣传力度。

近年来,为保护海岸线资源,修复受损自然岸线,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等部门开展了大量工作。包括出台海岸线保护修复相关文件和标准,支持开展海岸线生态修复项目,开展珊瑚礁保育工作及其配套措施,加强海洋污染防治力度,落实海洋生态保护补偿和生态损失赔偿制度等。2016年起,中央财政累计安排海岛及海域保护资金68.9亿元,先后支持28个沿海城市开展“蓝色海湾”整治行动,实施内容包括海岸线生态修复工程,恢复海岸线生态功能。2018年11月,生态环境部、发展改革委和自然资源部联合印发了《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要求2020年底前,渤海沿海城市整治修复岸线新增70公里左右。

自然资源部表示,下一步将采取四项举措加强海岸线生态保护和修复。一是加强法律、制度规划和标准体系建设。加强海洋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建设,重点做好《海洋环境保护法》修订工作。加快建立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制度体系,继续推进“湾长制”等制度建设。编制海岸线整治修复规划,建立全国海岸线整治修复项目库。完善海洋生态修复制度体系,制定海岸线修复等海洋生态修复相关指导性文件,加快海洋生态修复标准体系建设。

二是持续推进海岸线生态修复工程。推进渤海综合治理生态修复和“蓝色海湾”整治行动,指导地方开展海洋生态修复工作,遵循海洋生态系统的整体性、系统性及其内在规律,通过海岸沙滩修复与养护、红树林种植、侵蚀海岸防护、建设生态海堤等措施,逐步修复受损的岸线,不断提升海岸生态功能和防灾减灾功能,构建海岸生态安全屏障。

三是探索建立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按照“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结合国内外生态补偿实践,探索建立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推进国土空间开发、自然资源开发与生态保护的良性循环,促进生态产品价值有效实现。统筹相关财政资金,进一步加大对海洋生态补偿和生态环保领域的支持力度。

四是加大对海岸线保护的宣传力度。鼓励地方在不改变滨海原生地貌、不破坏海洋生态系统功能的前提下,拓展公众亲海空间,满足人们观赏旅游、亲近美丽滨海空间的需求。多渠道宣传具有代表性、典型性的自然岸线景观和海岸线生态修复工程。积极宣传海岸线保护与利用的政策措施,主动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畅通社会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渠道,接受社会公众对海岸线管理的监督。



作者: 王少勇 来源: 中国自然资源报 发布时间: 2019-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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